114年:醫學六(1)

病人有效的同意,需要符合三個重要的因素:接受告知、有決定能力、自願決定。關於醫師的作法,下列何者錯誤?

A醫師應該用病人可以了解的方式提供相關訊息
B醫師只需說明「接受治療的好處」與「不接受治療的壞處」兩部分,不需說明替代選項
C病人在接受說明時,如果出現強烈情緒,醫師應該注意到病人是否仍能保持決定所需要的能力
D醫師如果說「你不開刀的話,就請你出院!」,讓病人做出接受開刀的決定,就不符合自願的原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病人有效的同意必須同時具備三要素:告知(Disclosure)、決定能力(Capacity)、自願性(Voluntariness)。在告知範疇中,醫師需以病人可理解的方式提供包括疾病本質、治療目的、預期利益、可能風險/負擔、各項可行選項(含替代方案及不治療後果)等完整資訊;決定能力則指病人能理解並評估這些資訊後,做出符合個人價值與偏好的決策;自願性意即決定過程不得受強迫、威脅或過度誘導。

選項分析

  • 選項A
    醫師應依病人偏好與認知程度,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傳達相關資訊,並允許病人提出疑問,使其真正理解後做決定,符合同意過程中「了解」及「感受方式」的原則 (code-medical-ethics.ama-assn.org)。

  • 選項B
    主張僅要說明「接受治療的好處」與「不接受治療的壞處」,不需涵蓋替代選項。事實上,醫師須說明所有治療選項的利弊,包含不同治療方式、可行替代方案,以及完全不治療的後果,才能讓病人基於完整資訊比較、衡量,符合揭露義務 ([zh.wikipedia.org](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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