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醫學四(2)
依照我國兒童健康手冊規定,嬰幼兒輸注血液製劑後,需與活性減毒疫苗接種有所間隔。下列關於間隔之建議,何者最不適當?
A注射呼吸道融合病毒(RSV)預防性單株抗體(palivizumab),應間隔3個月
B接受高劑量(≧1g/kg)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後,應間隔11個月
C輸過血或接受靜脈血液製品者,應間隔6個月。但輸注的若為洗滌紅血球則無需間隔
D一般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或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應間隔3個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活性減毒疫苗(MMR、Varicella 等)接種前後,如果嬰幼兒曾接受含抗體的血液或免疫球蛋白製劑,體內被動抗體可能中和疫苗病毒而影響免疫效果,因此《兒童健康手冊》列出不同製劑需與活疫苗保持的間隔。間隔長短取決於輸入製劑中「針對麻疹/水痘等病毒的抗體濃度」。單株抗體若僅含 RSV 專一抗體,理論上不會干擾針對麻疹/水痘的免疫反應。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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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A
Palivizumab 與 nirsevimab 皆為僅含 RSV 抗體的 monoclonal antibody,國際與我國指引均說明「不會干擾任何現有活或非活疫苗,可同日或任意間隔接種」,不需延後活疫苗。若強調必須隔 3 個月,係過度限制,最不恰當。(cdc.gov) -
選項 B
IVIG 高劑量 ≥ 1 g/kg(如川崎病治療)含高滴度抗體,建議與活疫苗間隔 11 個月,手冊條文相符。([cdc.gov.tw](https://www.cdc.gov.tw/En/Categ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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