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三(1)

張先生是 70歲的退休老師,平時開朗樂觀,與唯一的兒子一家同住。近兩個月來因為腹脹和體重減輕就醫,經檢查後確認為胃淋巴癌末期且無法開刀。他兒子強力要求不要告知父親癌症末期的消息,擔心他會承受不了。雖然主治醫師已對兒子解釋告知病情的重要性,但兒子仍堅持不能告知。醫師後續的作法,下列何者最為適當?

A病人往生後對醫師有意見的通常是家屬,聽家屬的話比較不會產生糾紛
B最了解病人的是同住家人,既然兒子提出要求還是不要明講比較好
C病人是自己身體的主人,如表達想知道的意願還是應該告知
D病人雖然是末期癌症但病況難以預料,還是用模糊的說法帶過較好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病人自主權」與「知情同意」原則。依據臺灣《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第5條規定,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醫療的優先權;除非病人本人明示不願知道,醫師應將病情、治療選項、風險及預後充分告知病人,家屬的意見不得凌駕於病人之上(zh.wikipedia.org)。

選項分析

  • 選項A
    「病人往生後對醫師有意見的通常是家屬,聽家屬的話比較不會產生糾紛」
    扭曲了法律與倫理要求。避免事後糾紛不能成為剝奪病人知情權的理由;醫師主要義務是在病人仍有決策能力的階段,尊重並維護其自主意志。

  • 選項B
    「最了解病人的是同住家人,既然兒子提出要求還是不要明講比較好」
    家屬雖然對病人情況熟悉,但《病人自主權利法》明文規定,若病人有意願獲知,家屬不得阻撓醫師告知;家屬僅能在病人未提出反對時,於輔助原則下協助決策([zh.wikipedia.org](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7%85%E4%BA%BA%E8%87%AA%E4%B8%BB%E6%AC%8A%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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