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四(1)

有關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ADHD )的治療,下列何者最為適當?

AADHD個案單純接受藥物治療, ADHD 的症狀並不會明顯改善
B若個案合併焦慮與憂鬱症狀,同時接受藥物與社會心理行為治療者,會比單純使用藥物改善更顯著
CADHD的藥物治療選擇有精神刺激劑( stimulants )與非精神刺激劑( non-stimulants )兩種,其中精神刺激劑 具有高成癮性,因此是作為最後一線的治療選擇
Dα-agonist類藥物(例如 clonidine )有惡化抽搐症( tic disorders )的疑慮,因此不宜處方給合併有抽動症的 ADHD個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治療涵蓋藥物與心理行為治療兩大面向。第一線藥物以中樞神經刺激劑(stimulants)為主,非刺激劑(non-stimulants)及α-agonist(clonidine, guanfacine)則作為輔助或替代選擇。此外,ADHD常合併焦慮、憂鬱或抽動症等共病,需因應共病特性調配整合性治療策略。

選項分析

  • 選項A
    認為「單純藥物治療,ADHD症狀並不會明顯改善」。實際上,多項隨機對照試驗證實,stimulant對核心ADHD症狀(注意力不集中、過動、衝動)具大幅改善效果。行為治療加藥物雖效果最佳,但藥物單獨也能顯著改善症狀(effect size常>0.8)(additudemag.com),此選項錯誤。

  • 選項B
    若ADHD個案同時合併焦慮或憂鬱症狀,採用藥物治療加心理行為治療,改善程度勝過單純藥物。對ADHD合併焦慮,整合父母管理訓練與CBT可同時緩解ADHD及焦慮症狀,療效顯著高於未接受心理治療階段(單一病例設計顯示治療期ADHD與焦慮同時改善且維持至6個月)([pub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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