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六(1)

針對心臟衰竭病人參加運動訓練的敘述,下列何者最為適當?

A心臟衰竭病人運動時,運動強度應設為最大攝氧量之 80% 較佳
B經過運動訓練的心臟衰竭病人,左心室射出率往往可以有效提升 10% 以上
C心臟衰竭病人接受 8 週的運動訓練期間,常常會發生嚴重併發症,甚至需要住院接受治療
D接受運動訓練的心臟衰竭病人,可能可以改善運動功能,也可以減少死亡或住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運動訓練(exercise-based cardiac rehabilitation)已成為慢性心臟衰竭(CHF)整合性治療的一環,能透過改善周邊血管及肌肉代謝、提升最大攝氧量(VO₂peak)、增進生活品質,並可能影響住院率及死亡率。核心包括運動處方(強度、頻率、型式、保全性)以及循證證據支持的臨床結果。

選項分析

  • 選項A
    建議對象為心衰病人之運動強度通常為中等強度(40–60% VO₂peak 或 50–70% anaerobic threshold),高強度間歇訓練(HIIT)可達70%以上,但並不建議將所有心衰病人常規設為80% VO₂peak,因可能增加不耐受風險且超出多數臨床試驗的處方範圍(pmc.ncbi.nlm.nih.gov)。

  • 選項B
    多項隨機對照研究及系統性回顧顯示,HIIT 相較於中等強度連續訓練對 LVEF 有約3%–4% 的額外提升,但普遍並未達到 10% 以上的大幅度改善;且效應不一,信賴區間往往跨過零點([pubmed.ncbi.nlm.nih.gov](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3433767/?utm_sourc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