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三(2)
一位年輕男性發生車禍被救護車送至急診室,醫師判斷必須立即動手術,否則恐有生命危險,但該病人已經意識不清,身上亦未攜帶任何證件可證明身分或聯絡家人,醫院應如何處理該狀況?
A由手術醫師代理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
B由社會工作人員代理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
C若情況緊急,可逕行急救手術
D在聯絡到病人親屬前不得進行手術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探討醫療法及相關行政命令中,病人於生命危急且無法取得本人或代理人同意時,醫療人員得否逕行急救手術之「緊急醫療默示同意」原則。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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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由手術醫師代理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
醫療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僅限「關係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兄弟姊妹、祖父母、其他成年親屬或經指定之醫療委任代理人)得於病人無行為能力時幫忙簽署同意書,並未授權手術醫師為代理人,而醫師本身於職務上亦不得自簽其案(news.pchome.com.tw)。 -
選項B 由社會工作人員代理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
社工雖屬醫療團隊,但並非列於法定「關係人」名單,其中不包括社會工作人員,因此無權代為簽署手術同意書(news.pchome.com.tw)。 -
選項C 若情況緊急,可逕行急救手術
醫療法第六十條(原第43條)明文: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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