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學六(1)

關於腦性麻痺( cerebral palsy )患者下肢手術的進行時間點,目前共識( consensus )的一般建議是 7 歲以後才執行手術介入,但是下列那個部位的手術除外?

A髖關節( hip joint)
B膝關節( knee joint )
C踝關節( ankle joint )
D脊椎( spine)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腦性麻痺患者常因肌張力不平衡導致下肢多處肌肉、肌腱及骨骼變形;骨科手術(包括軟組織放鬆與骨性重建)介入時機需配合骺板骨化與肢體成長,避免過早手術導致重複或失敗。一般認為:
• 軟組織手術建議在 5–7 歲左右執行,提供較佳軟組織生長條件
• 骨性手術建議在 8–10 歲或更晚,令骨量與結構穩定後可獲較持久效果
但治療髖關節移位/脫臼(hip subluxation/dislocation)常需更早介入,以預防進一步惡化。

選項分析

  • 選項A 髖關節(hip joint)
    • 例外:髖關節移位在生長早期即可能快速惡化,對於出現早期移位(migration percentage>30%)或臨床髖部疼痛、活動受限的患童,常建議在 5–7 歲前即行肌腱鬆解(adductor tenotomy、iliopsoas lengthening)或必要時在 6 歲左右進行骨性重建(VDRO、pelvic osteotomy),以維持關節覆蓋並避免廢用性變形(musculoskeletalkey.com)。
    • 因此髖關節手術不受「7 歲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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