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學六(1)
對特定疾病有多種治療方法時,醫師應向病人詳細解釋,讓病人可以自由選擇,但因病人不易在複雜的醫學技術間做選擇,多半會要求醫師推薦,醫師在進行較積極的建議時,常依最大利益原則為考量,所謂最大利益原則是指:
A健保的最大利益
B病人的最大利益
C醫師的最大利益
D醫院的最大利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當醫師在多種治療方案間向病人提出主動建議時,須遵循醫學倫理中「行善原則(Beneficence)」,亦即以病人最大利益作為行動取捨的依據,追求治療效益的最大化,同時平衡可能風險與成本。此即「最大利益原則」之意涵 (ncbi.nlm.nih.gov)。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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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健保的最大利益
健保制度關注全民醫療資源分配與財務永續,並非指醫師在個案中提出治療建議時所依循的倫理考量,與病人個別福祉無直接對應,故不正確。 -
選項B 病人的最大利益
「行善原則」核心在於促進病人福祉,醫師對不同可行方案進行風險/效益評估後,宜建議最能增進病人健康與生活品質之治療,完全吻合「以病人最大利益為考量」之說法,為正確答案 (pmc.ncbi.nlm.nih.gov)。 -
選項C 醫師的最大利益
若以醫師私利為優先,違背醫學倫理與病人中心原則,醫師不應以自身利益為建議依據,故排除。 -
選項D 醫院的最大利益
醫院營運或量能考量屬機構層面決策,非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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