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學五(2)

26歲男性病人,發生嚴重車禍,導致病人頭部創傷重度昏迷,病人腦部電腦斷層結果顯示右側顱內有大量硬腦膜下出血,導致嚴重腦幹壓迫有急迫生命危險,要儘快幫病人做緊急開顱減壓手術,病人才有比較好的存活機率,不過開刀病人也可能會死,但卻沒有找到病人家屬,以告知手術治療的必要性與高度不確定的手術結果。醫師是否應該為其進行手術?

A不應該。沒有同意書不應手術
B不應該。沒有家屬在場不應手術
C應該。反正不動手術也可能會死
D應該。情況緊急者,以病人生命為優先考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在考查醫師在「緊急救治」情境下,面對「無法取得病人或家屬同意」時,是否仍可為病人立即手術的法律與倫理原則。核心是「知情同意」原則與其例外──「緊急情況下得逕行治療」之救命權衡。

選項分析

  • 選項A 「不應該。沒有同意書不應手術」 錯誤。根據《醫療法》第63、64條規定,手術或侵入性治療需病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署同意書,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緊急救治可先行,不須事前同意書(fhl.net)。

  • 選項B 「不應該。沒有家屬在場不應手術」 錯誤。即使家屬或代理人未到場,只要符合緊急條件、病況若不立即手術將有生命危險,醫師仍得逕行手術,不需等待家屬同意,以免延誤救治(cmuh.cmu.edu.tw)。

  • 選項C 「應該。反正不動手術也可能會死」 語意接近正確動機,但欠缺法律與倫理原則的精確論述,表述不夠完整,未提及「緊急情況例外」之法律依據,屬概念不夠準確。

  • 選項D 「應該。情況緊急者,以病人生命為優先考量」 正確。符合法律對「情況緊急」可逕行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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