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醫學五(2)
依據醫療法中手術前說明的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說明需由具醫師身分者為之
B說明的對象為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
C說明的內容包括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
D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醫療法》第63條關於「手術前說明及同意書簽具」之法律規定,包括說明對象、說明內容、同意簽具程序及緊急例外等要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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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說明需由具醫師身分者為之。
法條僅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說明」,並未明文指示必須由具醫師身分者(physician)執行說明。實務上通常由執刀醫師或其指派醫事人員進行告知,但法條不限定「說明人員」身分為醫師,故此敘述與法條文字不符,為錯誤選項。 (law.moj.gov.tw) -
選項B
說明的對象為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
與法條「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完全一致,正確。 (law.moj.gov.tw) -
選項C
說明的內容包括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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