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學三(1)
已婚的陳先生與妻子分居多年,他因為隱球菌性腦膜炎住院,而後被診斷為愛滋病,陳先生再三交代院方醫護人員,不要告訴他的任何家人,所有他的醫療決策都委由一位王姓男性友人做主並已立下委任書。現在,他突然昏迷,需要緊急插管並轉到加護病房,醫師想要討論有關病人之 DNR 事宜,應該找誰?
A他的男性友人王先生
B陳太太
C陳先生的父母親
D陳先生的成年長子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在考察《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簡稱病主法)下,當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即患者)已經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書面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後,在其失去決定能力(如昏迷)的情況下,究竟誰才具有討論 DNR(Do-Not-Resuscitate)等重大醫療決策的優先法定權限。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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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他的男性友人王先生
根據病主法第3條第5款,「醫療委任代理人」是指接受意願人書面委任,於意願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代理意願人表達醫療意願之人。本案陳先生已委任王先生為代理人,且履行 ACP 諮商、公證程序並註記於健保卡,因此在緊急情況下,王先生擁有最優先的代為討論及決策權限(zh.wikipedia.org)。 -
選項B: 陳太太
在未事先指定代理人的情況下,配偶屬於法定「關係人」中的第一順位,但若意願人已完成 AD 並指定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地位優先於配偶,故配偶不具有優先討論 DNR 的法定地位。 -
選項C: 陳先生的父母親
法定代理順序中,父母僅在配偶及子女均缺席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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