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學五(1)

簡先生是一位 30 歲的男性,曾經做過警衛,但目前是自由業。 3年前因缺血性腸炎接受大量小腸切除,術後因為短腸症裝了希克曼氏導管長期接受全靜脈營養。對於日復一日照顧導管接點滴的工作及長年來無法正常進食感到非常厭煩。這次因為發燒,導管相關血液感染住院,最近幾天病患曾多次告訴照顧他的醫師,經過長時間的思考,他不想再活下去,他要停止目前的治療並拒絕繼續接受全靜脈營養。他說若不能正常由口進食,病患的生命就沒有任何意義,同時他已經與家人討論過這件事,他的家人雖然於心不忍,但卻似乎已經接受且同意他的想法;下列何種作法最不適當?

A尊重簡先生的意願,不繼續給予全靜脈營養
B會診精神科評估病人的心智並且探究原因
C為避免病人死亡,不論如何需繼續治療
D和病人討論各種治療之選項,尊重他的選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探討「醫病自主權(patient autonomy)」在「拒絕接受維持生命治療(refusal of life-sustaining treatment)」時的倫理與法律原則,並評估患者「決策能力(decision-making capacity)」是否足以有效行使此權利。

選項分析

  • 選項A 尊重簡先生的意願,不繼續給予全靜脈營養
    分析:如確認患者具備決策能力,對重大醫療選擇(包括拒絕TPN)具有法定效力,醫師應尊重其自主決定;此為符合醫學倫理「尊重自主原則(principle of autonomy)」的作法 (depts.washington.edu),選項A 正確且適當。

  • 選項B 會診精神科評估病人的心智並且探究原因
    分析:在面對患者希望放棄生命維持治療前,必須先評估其決策能力,並排除併發之憂鬱、自殺意念等精神疾病影響,精神科會診屬於「多專業團隊模式(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中確認病人決策能力的必要步驟 ([pubmed.ncbi.nlm.nih.gov](ht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