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者非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得一次領取有效期間內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用量之保險對象?

A預定出國
B妊娠期間
C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
D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次領取全部用藥量」的放寬條件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之特例規定。自 2012 年(民國 101 年)11 月 6 日修正起,符合特定情形的被保險人得於領藥時提出切結或相關證明,即可在處方有效期間內一次領取全部(最多 90 日)用藥量;2024 年再次修正時並延長遠洋船員可按預定出海日數一次開立至 180 日。題目考查「哪些人可一次領全量」,核心是背誦條文列舉的對象。

選項分析

  • 選項 A 預定出國
    條文明確列入,只要預定出國超過 1 個月並檢附機票等文件,即屬得一次領全量的情形。(service.mohw.gov.tw)

  • 選項 B 妊娠期間
    懷孕並未被列為《醫療辦法》第 39 條一次領藥的適用對象。孕婦仍須依一般「分次調劑、每次 30 日」原則領藥,故屬「非」可一次領全量者。

  • 選項 C 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
    列入條文。2024 年 8 月起更放寬可依出海天數一次開立最高 180 天用藥,但其資格始終存在,故可一次領全量。([service.mohw.gov.tw](https://service.mohw.gov.tw/MOHW_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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