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四(第2次)

醫師希望開立biosimilar藥品給病人,請您向病人解釋,下列說明何者最適當?

A是一個高度相似於原廠藥的學名藥
B通常比原廠藥有較低的健保價
C只是相似,所以與原廠藥的療效不相等
D必須要進行第三期人體試驗才可以取得適應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生物相似性藥品(biosimilar)是以活細胞製程生產、結構龐大且複雜的生物製劑之「後續產品」。法規僅要求證明其與參考藥(reference biologic)在品質、效力與安全性上「高度相似,且無臨床上顯著差異」,因此核可途徑較原創藥簡化,上市後往往帶來價格競爭,降低健保支出。

選項分析

  • 選項 A:「是一個高度相似於原廠藥的學名藥」
    Biosimilar確實「高度相似」,但並非化學小分子藥的 generic(學名藥);目前 FDA 與 EMA 均強調兩者法規分類、製程難度與審查標準不同。(fda.gov)

  • 選項 B:「通常比原廠藥有較低的健保價」
    因開發時可部分援用參考藥的臨床證據,成本較低,加上市場競爭,平均上市價格不到原廠的一半,國內健保給付點數亦多採低於原廠藥的價格。(fda.gov)

  • 選項 C:「只是相似,所以與原廠藥的療效不相等」
    法規要求「無臨床上顯著差異」,EMA 更明確指出可與參考藥互換,表示療效、安全性相當。(ema.europa.eu)

  • 選項 D:「必須要進行第三期人體試驗才可以取得適應症」
    Biosimilar 採「逐步證據」(totality-of-evidence);在分析資料、PK/PD 足夠時,大型 Phase 3 comparative efficacy trial 可被豁免,並非必然要求。(fda.gov)

答案解析

向病人說明 biosimilar 時,最重要的差異在「價格」而非「療效」。國際與台灣實務皆顯示,biosimilar 上市後的健保給付價格通常低於原廠藥,替病人與健保體系節省可觀費用,因此選項 B 為最合適的解釋。其他選項不是概念錯誤(把 biosimilar 當 generic)就是忽視法規強調的臨床等效性,或誤認為一定得做大型第三期試驗。

核心知識點

  1. Biosimilar 與 Generic 的差異:前者為大分子活性蛋白,後者為小分子化學藥;biosimilar 無法做到分子完全「相同」,需證明「高度相似+無臨床上差異」。
  2. 核准依據:以分析、功能、PK/PD 為核心,臨床試驗僅在必要時補足;近年趨勢朝減少甚至豁免大型 efficacy trials。
  3. 成本與價格:簡化開發流程、保護期較短,促成市場競爭,上市價格約為原廠 50% 或更低,健保支出顯著下降。
  4. 互換性(interchangeability):EMA 已宣示核准 biosimilar 即可與參考藥互換;FDA 另有「interchangeable」等級,但皆須無臨床差異。
  5. 臨床溝通:向病患強調「療效、安全性等同,價格更低」,並說明與一般學名藥的不同。

臨床重要性

合理採用 biosimilar 可提升可近性、減少病人自付額,亦有助醫院與健保控管高額生物製劑支出;臨床醫師應了解法規等效性基礎,安心轉用或開立 biosimi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