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四(第2次)

有關調製cytotoxics所產生cytotoxic waste的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應放置在細胞毒性廢棄物垃圾袋中,密封並貼上細胞毒物警示標籤,準備進行焚化處理
B應放置在細胞毒性廢棄物垃圾袋中,密封並貼上細胞毒物警示標籤,準備進行垃圾掩埋
C應放置在細胞毒性廢棄物垃圾袋中,高壓滅菌後進行垃圾掩埋
D尖銳物品,包括針頭、注射器、安瓿和小瓶,應放置在細胞毒性廢棄物垃圾袋中,準備進行焚化處 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細胞毒性廢棄物(cytotoxic waste)屬於高危害化學性醫療廢棄物,含有具致突變/致癌/致畸胎性之殘餘化療藥物與其代謝物。依 WHO「Safe management of wastes from health-care activities」與多國職業安全指引,其最終處理方法首選高溫專用焚化(≥800–1100 °C),才能完全破壞藥物分子,避免環境與人體暴露。除焚化外,掩埋及一般高壓滅菌(autoclave)均無法去除細胞毒性,為國際共識所禁止。同時,含針頭/安瓿等尖銳物須置於具耐穿刺性之硬式容器,再連同袋裝細胞毒性廢棄物分流焚化。

選項分析

  • 選項 A
    • 使用專用細胞毒性廢棄物袋(4 mil PE/2 mil PP)盛裝,封口並貼紫色「Cytotoxic」警示標籤,並送高溫焚化處理。此作法完全符合 OSHA、WHO 與多國衛生機構對細胞毒性廢棄物之首選作法(pmc.ncbi.nlm.nih.gov)。

  • 選項 B
    • 將袋裝細胞毒性廢棄物進行垃圾掩埋。WHO 手冊明確指出「cytotoxic waste is highly hazardous and should never be landfilled」(paperzz.com),因此此法不可行。

  • 選項 C
    • 先高壓滅菌後再掩埋。高壓滅菌僅對生物性病原有效,對化學性細胞毒藥物無失活作用,且後續仍為掩埋,違反前述規範(pmc.ncbi.nlm.nih.gov)。

  • 選項 D
    • 將針頭、注射器、安瓿、小瓶等尖銳物直接投入細胞毒性垃圾袋焚化。OSHA 指引要求「needles, syringes and breakable items should be placed in a plastic vial or puncture-proof box before they are placed into the bag」(osha.gov)。未放入耐穿刺硬式容器易造成穿刺傷與袋體破裂,故此作法不當。

答案解析

唯一完全符合理想處置流程的是選項 A。細胞毒性廢棄物應:

  1. 於產生源就地以專用紫色/帶有“CYTOTOXIC”標誌之垃圾袋或硬式容器收集並密封。
  2. 貼明顯警示標籤與追蹤資訊。
  3. 由合格之危害性醫療廢棄物業者以≥800–1100 °C雙燃燒室焚化,氣體滯留≥1–2 秒並配備氣洗系統,以確保藥物分子完全裂解並符合排放標準(pmc.ncbi.nlm.nih.gov)。
  4. 任何尖銳物須先置於耐穿刺硬式容器後再交焚化(osha.gov)。

因此最適當敘述為 A。

核心知識點

  1. 細胞毒性廢棄物分類:含化療藥物殘留之針筒、輸液管、手套、紗布、病患排泄物吸收材等。
  2. 法規與技術要點
    • 專用紫色/標示「Cytotoxic」收集袋(≥4 mil PE/2 mil PP)。
    • 尖銳物→硬式耐穿刺容器。
    • 最終處理:≥800–1100 °C高溫專用焚化;掩埋及 autoclave 均被禁止。
  3. 實務流程:源頭即分流 → 標示 → 專用容器 → 合格運輸 → 高溫焚化。
  4. 考生應熟記:感染性 vs. 細胞毒性 vs. 一般醫療廢棄物之收集袋顏色、標誌與最終處理差異;細胞毒性廢棄物永不掩埋、不化學消毒、不 autoclave。

臨床重要性

正確處理細胞毒性廢棄物可降低院內暴露、針扎傷與環境污染風險,並符合法規避免巨額罰則與職災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