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六(第2次)

藥害救濟及預防接種救濟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分別為何?

A藥害救濟基金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B藥害救濟基金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C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
D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確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定義必須回到各母法。

  1. 《藥害救濟法》第2條載明:本法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law.moj.gov.tw)
  2. 《傳染病防治法》第2條亦明定: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而第5條進一步授權其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law.moj.gov.tw)
    因此,無論「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在中央層級皆由衛生福利部統籌;各署(TFDA、CDC)僅屬執行機關,並非法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選項分析

  • 選項A 藥害救濟基金會並非主管機關,而是受託管理基金的財團法人;預防接種救濟亦非TFDA業務 → 兩者皆錯。
  • 選項B 第一項同A錯;第二項CDC屬衛福部之執行單位,仍非「中央主管機關」 → 兩者皆錯。
  • 選項C 兩項皆指「衛生福利部」,完全符合兩部法律對中央主管機關的定義 → 正確。
  • 選項D TFDA、國健署皆隸屬衛福部,性質與B相同,非法定中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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