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六(第2次)
小飛患有過動症,想隨身攜帶第三級管制藥品methylphenidate出國,以便持續治療,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應提具下列何種資料報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備查?①載明病名、治療經過及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 ②出國期間 ③機票影本 ④出國口岸 ⑤攜帶數量及規格
A僅①②④⑤
B僅②④⑤
C僅①⑤
D①②③④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8 條,病人攜帶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如 methylphenidate)出國,須向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報備。除醫師診斷證明書外,聲明書還必須載明「藥品品名‧規格‧數量」「出國期間」及「出國口岸」等 4 項要件。條文並未要求檢附機票影本。(lawplayer.com)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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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①②④⑤)
①醫師診斷證明書、②出國期間、④出國口岸、⑤攜帶數量及規格,完全符合第 18 條所要求的 1 份診斷證明書+聲明書 4 要件,資料齊備。 -
選項B(②④⑤)
缺少醫師診斷證明書(①),不符「檢附聲明書與醫師診斷證明書」之規定,故錯。 -
選項C(①⑤)
缺少「出國期間」(②)與「出國口岸」(④),資料不足,故錯。 -
選項D(①②③④⑤)
雖包含必要資料,但多了「機票影本」(③)。機票非第 18 條明文要件,試題問「應提具下列何種資料」,多出不必要文件視為不合題意,故錯。
答案解析
第 18 條明文:「得檢附聲明書與載明病名、治療經過及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聲明書並應載明:一、姓名等基本資料;二、管制藥品品名、規格及數量;三、出國(入國)期間;四、出國(入國)口岸。」
無論是個人自用或家長為未成年攜帶,皆應據此格式填具;機票僅屬輔助證明,非法定必備文件。故正確答案為「僅①②④⑤」。
核心知識點
- 法源: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8 條。
- 必備文件:
• 醫師診斷證明書(載明病名、治療經過與用藥理由)。
• 聲明書 4 要件:姓名等基本資料、藥品品名/規格/數量、出國期間、出國口岸。 - 應用:適用於第 1–3 級管制藥品(如 methylphenidate、zolpidem 等),攜帶量以自用為限並須隨身攜帶。
考生需熟記條文細節,特別是聲明書 4 要件與「機票非必要」的考點,以應付法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