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六(第2次)

依據藥害救濟法,藥害救濟基金之主要來源為何?

A全民健保安全準備金
B藥物製造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C醫療院所依比例繳納之徵收金
D民眾部分負擔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在考「藥害救濟法」中,藥害救濟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之主要財源來源。重點在於理解法規對於基金來源的規定,尤其是針對「徵收金」的對象與用途。

選項分析

  • 選項A 全民健保安全準備金
    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金係屬全民健康保險之專款,用於健保體系的經費調節與應急,並非依《藥害救濟法》設置的基金來源,故非本題答案。

  • 選項B 藥物製造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藥害救濟法》第8條明定「藥物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繳納徵收金」作為基金主要來源,並由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協助政府收取後,全數納入國庫,用於受害者救濟給付(law.moj.gov.tw)。此即本題正確答案。

  • 選項C 醫療院所依比例繳納之徵收金
    法條中並無規定醫療院所需依比例繳納任何款項作為藥害救濟基金,醫療院所雖須提供用藥安全資訊與協助申請,但不負擔基金繳款責任,故此選項錯誤。

  • 選項D 民眾部分負擔
    民眾用藥的部分負擔(co-payment)屬健保給付機制,並非《藥害救濟法》所規範的基金來源,故不正確。

答案解析

依《藥害救濟法》規定,為保障合法用藥者若發生嚴重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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