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四(第1次)
下列何者最適合訂定藥品之 beyond-use date(BUD)?
A藥廠
B醫師
C藥師
D護理師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 beyond-use date(BUD)的概念與訂定權責。BUD 是複方或重包裝後藥品應停止使用的日期,與藥廠於原包裝設定的 expiration date(有效期)不同,需依據成分穩定性、製劑型態、貯存條件等由專業判斷來訂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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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藥廠
藥廠依照完整安定度試驗與法規要求設定商業藥品的 expiration date(有效期),而非 BUD。BUD 是針對現場複方或拆封後之藥品,由臨床現場人員(主要為藥師)根據實際製程與配方判斷,最旬不得超過原料最短有效期或標準指引規範的最大 BUD 天數(bud.etreacy.me)。 -
選項B 醫師
醫師負責診療與用藥指示,並無設定複方製劑終止使用日期的專業角色。醫師可建議藥師依照患者需求調劑,但 BUD 的科學判斷屬於藥師職掌。 -
選項C 藥師
藥師於配方製備(包括非無菌及無菌複方)時,必須依 USP <795> 或 <797> 等標準,並考量配方型態(含水與否)、貯存環境、成分安定性資料,專業訂定 BUD,並將最新穩定性資料納入。根據加州法規明載:「…in the professional judgment of the p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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