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五(第1次)

有關治療思覺失調症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長效針劑療效維持較久,適合服藥配合度不佳的病人
B轉換為長效針劑前,應先使用口服劑型一段時間,評估療效與耐受性
C所有長效針劑開始用藥後,應立即停用原有口服製劑,避免血中濃度過高
D長效針劑的給藥間隔一般為 2~4 週,目前已有間隔 3 個月給藥一次的劑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長效針劑(Long-acting injectable, LAI)作為思覺失調症維持治療時,需掌握其藥物動力學特性、口服轉換與重疊策略,以及不同劑型之給藥間隔,以提升療效、降低復發風險並解決服藥依從性問題。

選項分析

  • 選項A
    長效針劑可維持較穩定的血中濃度,減少高血藥濃度與低血藥濃度交替,並由於醫護人員施打,能減少服藥遺漏,因此對服藥配合度不佳的病人特別適合;臨床研究顯示,與安慰劑比較,once-monthly paliperidone palmitate 可將復發風險降低近四倍 (freepatentsonline.com),重度思覺失調患者使用 LAI 亦顯著降低住院率與自殺未遂率 (pubmed.ncbi.nlm.nih.gov)。此選項正確。

  • 選項B
    美精神醫學會(APA)2020 指引明確建議:啟用任何第二代 LAI 前,應先給予相同口服製劑以確立耐受性與基本療效,並依製劑說明決定口服–LAI 重疊天數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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