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項產品刊播廣告需事先申請核准?

A藥品
B健康食品
C化粧品
D應施檢驗之商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我國對「刊播廣告」之事前審查採差別管理。只有與國民健康安全高度相關、且療效宣稱影響醫療判斷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必須在刊播前將全部文字、圖畫、影音等內容送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審核,取得核准文件後方得刊播。法源為《藥事法》第66條。其他民生商品雖受標示、內容真實性、禁止不實誇大之規範,但並無「逐案事前核准」制度。

選項分析

  • 選項A 藥品
    《藥事法》第66條明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law.moj.gov.tw)。故藥品廣告屬強制「事前審查」,選項A正確。

  • 選項B 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須先取得產品許可證,但廣告內容只要不超出許可功效、不得虛偽誇大與涉及醫療效能即可,並未規定逐則廣告需事前核准。《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僅就內容限制與事後處罰作規定([law.moj.gov.tw](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flno=14&pcode=L0040012&utm_source=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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