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者非屬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對於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扣減其申報相關醫療費用十倍金額之情事?
A容留未具藥事資格之人員執行藥品調劑工作
B未依處方箋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C申報明知病人以他人之保險憑證就醫之醫療費用
D以虛偽證明申報醫療費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7條列舉 6 種「以十倍點值扣減申報醫療費用」之違規情事;若違反其他條文(如第39條「其他以虛偽之證明…申報醫療費用」)則改以停約或終止特約處分,而非單純 10 倍扣款。本題考查考生對第37條與第39條處分層級區分的熟悉度。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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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容留未具藥事資格之人員執行藥品調劑工作」
相當於第37條第1項第6款「容留非具醫事人員資格,執行醫師以外醫事人員之業務」,屬十倍扣減範圍。(law.chienwen.net) -
選項B 「未依處方箋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對應第37條第1項第1款「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列入十倍扣減。([law.chienwen.net](https://law.chienwen.net/law/%E5%85%A8%E6%B0%9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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