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組織職掌,何者錯誤?

A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查驗登記、審核、給證、備查與藥物人體試驗之審查及監督
B食品藥物化粧品之安全監視、危害事件調查及處理
C毒品及其他物質成癮防治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D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檢驗、研究、實驗室認證、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及中藥、植物性藥材之檢驗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掌握「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組織法」第2條各款職掌,可以迅速判斷哪些業務屬於 TFDA,哪些應由其他單位(如心理健康司、國民健康署等)負責。

選項分析

  • 選項A
    「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查驗登記、審核、給證、備查與藥物人體試驗之審查及監督」—組織法第2條第2款明文列舉,屬 TFDA 業務。(law.moj.gov.tw)

  • 選項B
    「食品藥物化粧品之安全監視、危害事件調查及處理」—對應第2條第5款,確屬 TFDA。(law.moj.gov.tw)

  • 選項C
    「毒品及其他物質成癮防治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此為衛福部心理健康司第4款職掌,並非 TFDA。(dep.mohw.gov.tw)

  • 選項D
    「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檢驗、研究、實驗室認證、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及中藥、植物性藥材之檢驗」—對應組織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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