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1次)
某藥師同時具有中醫師資格,於醫院登記執行藥師業務 1 年,離職後晚上在診所登記執行藥師業務,白天自行在社區藥局執業達 7 個月,再離職後到藥妝店執業 1 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白天在社區藥局晚上在診所執行藥師業務,已違反執業以一處為限之規定,可處 3 ~ 15 萬元以下罰鍰
B執行藥師業務已超過 2 年,故有 2 年調劑資格
C依規定辦理中醫師及藥師執業登記,得在同一執業處所執行各該業務
D該藥師為西藥販賣業藥妝店之負責人,可以經營中藥成藥之販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考點集中在「藥師法」與「藥事法」中對
- 藥師執業處所「以一處為限」之限制及罰則
- 藥局負責人(或醫療機構內須具備之藥師)必須累積「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的門檻(藥師法 §20-1)
- 西藥販賣業得否販賣中藥成藥(藥事法 §51)
- 兼具中醫師與藥師雙證照者之執業登記原則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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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依藥師法 §11,藥師原則上「執業以一處為限」。若未依但書規定「事先報准」而在兩處同時執業,即屬違規。違反 §11、§20 規定者,罰則載於藥師法 §23,處新臺幣 3–15 萬元罰鍰。(6laws.net)
故敘述正確。 -
選項B
§20-1 明定「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或「醫療機構至少一名藥師」須具備 ≥2 年「實際調劑執業經驗」。本題中:
‧醫院 1 年 + 社區藥局 7 個月(≈0.6 年)=1.6 年
‧藥妝店屬西藥販賣業,並非藥局,且大多僅販售成藥及醫療器材,並無處方調劑業務,依法不計入「調劑執業經驗」。
因此尚未達 2 年門檻,敘述錯誤。([law.moj.gov.tw](https://law.moj.gov.tw/Law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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