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1次)
依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有關運送之規定,所稱「環境溫度」,意指:
A非冷藏藥品所需的儲存溫度
B在我國,與「室溫」同義,可互換使用
C係用於藥品冷鏈運送之風險管理專業術語
D此溫度的標示值,通常由加速試驗結果計算判定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DP/運銷規範)」中對於「環境溫度」(environmental temperature)的定義,重點在於區分非冷藏藥品(ambient/常溫儲存)與需冷鏈(冷藏或冷凍)藥品之溫度管控條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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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非冷藏藥品所需的儲存溫度」
藥品運銷規範中,ambient(環境溫度)即指常溫儲存條件,適用於不需冷鏈的製劑,通常定義為15~25°C之間的保存範圍,是最常見的非冷藏藥品儲存溫度需求 (bito.com)。此選項準確反映法規對「環境溫度」一詞的使用範疇。 -
選項B「在我國,與『室溫』同義,可互換使用」
雖然「室溫」(room temperature)常被日常語境中視為ambient,但法規嚴格區分「environmental temperature」(環境溫度)為產品標示的儲存條件,並不等同於實際「室內空間」溫度,兩者不可任意互換使用。 -
選項C「係用於藥品冷鏈運送之風險管理專業術語」
「環境溫度」並非專指冷鏈物流或風險管理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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