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有關藥品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刊播內容須事前申請
B核准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C應刊載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
D有效期自刊登時起算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藥品廣告」管理相關法規,主要考查《藥事法》第66條及第66-1條對於藥物廣告的申請、核准、內容與有效期間等規定。

選項分析

  • 選項A 「刊播內容須事前申請」
    《藥事法》第66條第1款明訂:藥商刊播任何藥物廣告文字、圖畫或言詞前,必須事先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提出核准申請,並持核准文件交予傳播業者送驗,否則不得刊播 (president.gov.tw)。此選項正確。

  • 選項B 「核准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同條第2款規定: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及刊播期間,任何內容或方式皆不得擅自變更原核准事項 (president.gov.tw)。此選項正確。

  • 選項C 「應刊載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
    各地方衛生局及中央食藥署均要求合法藥品廣告必須載明:廣告申請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字號及廣告核准字號,否則屬違規廣告 ([civil.taichung.gov.tw](https://www.civil.taichung.gov.tw/98184/p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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