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2次)
依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所稱調配,係指調劑作業過程中,依醫師所開具之處方箋,改變原劑型或配製新製品之行為
B調劑處所應有八平方公尺以上之作業面積,並應與其他作業處所明顯區隔
C處方藥不得以開架式陳列
D交付藥品之包裝或容器必要時得重複使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題目考察「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中對調劑定義、調劑處所管理、處方藥陳列及藥品容器包裝使用之規範。重點在分辨「調配」與「調製」的法定定義,以及相關空間、陳列與包裝重複使用的限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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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說明「調配」係指「依醫師所開具之處方箋,改變原劑型或配製新製品之行為」,此實為本準則對「調製」(compounding)的定義(第七條),而真正的「調配」(dispensing)是選取正確藥品、計數、貼標籤與包裝等行為(第六條)(lawtw.com)。因此此選項定義錯置,不符規範。 -
選項B
聲稱調劑處所應有8平方公尺以上作業面積,本準則雖規定「藥品庫存處所應與調劑處所隔離」(第十六條)並限非授權人員不得進入,卻未訂面積下限或特定平方米數要求(gazette2.nat.gov.tw),故此項錯誤。 -
選項C
本準則第十五條明文:「醫師處方藥品,不得以開架式陳列。」與題意完全吻合,故為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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