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藥學六(第1次)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藥師考試及格,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衛生福利部核發藥師證書
B藥師執業應加入執業所在地之藥師公會
C藥師執業應向執業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請領藥師執業執照
D藥師在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依法規定之執業處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均得同時登記執 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中華民國《藥師法》關於藥師證書領取、公會加入、執業登記與執業處所限制等法規規定。必須辨別各規定所屬條文,以判斷敘述正誤。

選項分析

  • 選項A
    經藥師考試及格,可申請領取藥師證書。依《藥師法》第四條「經藥師考試及格者,得請領藥師證書」,及第五條「請領藥師證書,應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行政院衛生署核明後發給之」。選項描述與法律條文完全相符,故此項為正確。(president.gov.tw)

  • 選項B
    藥師執業前,必須加入執業所在地之藥師公會。《藥師法》第九條明訂:「藥師非加入所在地藥師公會,不得執業」。選項描述正確。(president.gov.tw)

  • 選項C
    藥師要執業,須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執業執照。《藥師法》第七條規定:「藥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送驗藥師證書,申請登記,發給執業執照。」故此項描述亦屬正確。(presiden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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