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藥學六(第1次)

藥品應於下列何處製造?

A通過藥品優良調劑作業規範之藥品調製中心
B領有藥品製造許可之藥品製造工廠
C具有符合藥品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之藥商
D通過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之醫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藥事法》及相關子法中,何種設施具有「製造」藥品的法定資格與許可要求。強調「製造」(manufacturing)與「調劑」、「實驗室操作」或「臨床試驗」等「藥事作業」的法規區隔。

選項分析

  • 選項A:「通過藥品優良調劑作業規範之藥品調製中心」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Good Dispensary Practice,GDP)是針對藥師在醫療機構或藥局,就處方確認、調配、調製、核對、交付及藥事指導等調劑作業所訂之標準,並不涵蓋工業化製造(bulk production)或原料藥合成等製造職能。調劑中心僅能調製處方藥品,無法合法「製造」可大規模上市之藥品 (s6law.com)。

  • 選項B:「領有藥品製造許可之藥品製造工廠」
    依藥事法修正加嚴後,已明定「藥物製造廠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符合GMP並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後,始得製造」,此許可針對廠房建築、設備、流程與品管系統等全廠軟硬體,方能作為合法製造場域 (mohw.gov.tw)。此即工業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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