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藥學六(第2次)
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組織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食品藥物管理署之掌理事項?
A食品藥物化粧品消費者保護措施之推動
B管制藥品之稽核、通報、預警、教育宣導
C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
D中醫藥管理政策之規劃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組織法」所列食藥署各業務組(Division)的職掌範圍,重點在於分辨哪些業務屬於食藥署權責,哪些則不屬於。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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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食品藥物化粧品消費者保護措施之推動」
規劃及科技管理組(Division of Planning and Research Development)職掌包括:「推動食品、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消費者保護措施」(fda.gov.tw),故屬食藥署業務。 -
選項B 「管制藥品之稽核、通報、預警、教育宣導」
管制藥品組(Division of Controlled Drugs)職掌明訂:「管制藥品之教育宣導、稽查通報、預警及成效評估」(fda.gov.tw),故亦屬食藥署業務。 -
選項C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
管制藥品組職掌並列有:「主管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fda.gov.tw](https://www.fda.gov.tw/ENG/aboutFDAContent.asp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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