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藥學六(第2次)

下列何者非為衛生福利部每年應編列年報或公告之法定業務?

A第一級管制藥品收支情形
B罕見疾病藥物輸入廠 GMP 查核結果
C第二級管制藥品現存品量
D核准上市之罕見疾病藥物使用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衛生福利部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及「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中,每年應編列年報或公告之法定業務,著重於法規對於管制藥品收支、存量與罕見疾病藥物使用情形之年度統計與公告規定。

選項分析

  • 選項A 第一級管制藥品收支情形
    根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1條,食品藥物管理署應按月將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收支情形及現存品量,陳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每年公告一次並刊登政府公報,故「第一級管制藥品收支情形」屬法定每年公告業務之一 (mohw.gov.tw)。

  • 選項B 罕見疾病藥物輸入廠 GMP 查核結果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及相關辦法中,並無規定需每年編列或公告「輸入廠 GMP 查核結果」。法條主要聚焦於藥物認定、上市後使用數據及不良反應等項目,不涉及廠商 GMP 查核結果之年度公告,為本題非法定業務選項。

  • 選項C 第二級管制藥品現存品量
    同樣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1條,年度公告項目包括管制藥品之收支情形及現存品量,故「第二級管制藥品現存品量」屬法定公告業務之一 ([mohw.gov.tw](https://www.mohw.gov.tw/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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