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敘述何者非屬於醫藥分業之目的?

A強化藥品流通管理體系,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B健全社區藥局功能,增加民 眾利用的可近性
C建立醫療分工合理執業形態,提升臨床試驗品質
D保障民 眾知藥及選擇調劑處所之權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醫藥分業(又稱醫師與藥師專業分工制度)實施目的。醫藥分業自1997年起在台灣推動,主要透過「醫師處方而不調劑、藥師調劑而不處方」的雙軌制,完善專業分工機制,以提升用藥安全與照護品質。

選項分析

  • 選項A 強化藥品流通管理體系,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醫藥分業最核心就是透過藥師專業調劑、覆核處方,發揮「double check」機制,以監測重複用藥、藥物相互作用及減少調劑錯誤,從而強化整體藥品流通管理、確保患者用藥安全。citeturn0search1; citeturn4search4

  • 選項B 健全社區藥局功能,增加民眾利用的可近性
    為了真正落實分業,政府推動社區藥局體系,將藥師服務延伸至社區,提供居家及社區藥事照護,擴大藥事服務場域,使偏鄉或都會患者都能方便獲得專業調劑與諮詢。此舉即是健全社區藥局專業功能、促進可近性之具體作為。citeturn2search2

  • 選項C 建立醫療分工合理執業形態,提升臨床試驗品質
    臨床試驗品質屬於臨床研究與藥品研發領域的任務,並非醫藥分業政策所關注的範疇。醫藥分業著重診療與調劑的專業分工、用藥安全、流通管理及患者權益,與臨床試驗品質提升並無直接關聯,故本選項錯誤。

  • 選項D 保障民眾知藥及選擇調劑處所之權利
    醫藥分業確立「醫師不調劑、藥師不處方」,同時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