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藥學六(第2次)

設址於苗栗市之醫療器材商,如欲申請醫療器材廣告,應向下列何者提出廣告申請?

A衛生福利部
B苗栗市政府衛生局
C苗栗市政府
D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詢問醫療器材廣告申請應送交之主管機關,牽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五章「醫療器材廣告之管理」規範與廣告審查作業歸屬,重點在於分清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衛生局之授權範圍。

選項分析

  • 選項A 衛生福利部
    中央主管機關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五章(第40條至第46條)負責醫療器材廣告之資格審查、事前審核、核准效期及傳播方式等規範,申請案件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 (law.moj.gov.tw)。

  • 選項B 苗栗市政府衛生局
    地方政府僅對少數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之廣告審查具授權;苗栗市不屬上述範圍,醫療器材商仍須向中央提出申請 (gov.tw)。

  • 選項C 苗栗市政府
    一般地方政府(非直轄市)並無醫療器材廣告審查權限,與申請程序無關。

  • 選項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主管電信、廣播及頻道執照,不負責醫療器材廣告法規審查,與本題不符。

答案解析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五章明訂「醫療器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