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藥學六(第2次)

臺北市衛生局稽查某化粧品進口商,發現有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染髮劑,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對該業者之處置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不得提供消費用試用
B將產品予以封存
C得命其產品下架
D移請檢察機關偵查起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6條至第17條規定,主管機關於抽查或接獲檢舉後,對疑有違規之化粧品得採取封存、下架、停止製造輸入販賣或禁止試用等行政管制措施;第5章則規範違反本法各種義務的行政罰鍰及停業、廢止登記事項,並未授權直接移請檢察機關偵查起訴。

選項分析

  • 選項A 「不得提供消費用試用」
    本法第17條第1項明訂,違規之化粧品「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主管機關調查期間亦得命停止試用(mohw.gov.tw)。選項A正確。

  • 選項B 「將產品予以封存」
    本法第16條規定,主管機關於調查疑違規化粧品時,得命其產品「下架或予以封存」;調查後如認定無違規,應解除封存並恢復供應(mohw.gov.tw)。選項B正確。

  • 選項C 「得命其產品下架」
    同樣依第16條,主管機關對疑有違規之化粧品得命其「下架」;屬典型的行政管制措施,選項C正確([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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