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醫檢)血液(2)
以品管樣本( quality control material )執行內部品管測試之敘述,下列何者最適當?
A相較於使用舊批號品管樣本,使用新批號品管樣本可較早檢出儀器誤差
B相較於使用舊批號品管樣本,使用新批號品管樣本可較早檢出檢驗試劑失效
C當採用無濃度標示之內部品管樣本時,無須制訂濃度區間,即可查知校正曲線是否有效
D當內部品管測試無法允收且經系統性查證,無法確認干擾原因時,應重新執行校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針對臨床檢驗室之內部品管(IQC)作業,品管樣本批號變更時的新批號品管樣本驗證要求、未經濃度標示(unassayed)品管樣本需自行制定濃度區間,以及品管失敗後的系統性故障排除與校正(recalibration)順序。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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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新批號品管樣本在首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性能驗證(例如每一檢測項目20天各1次或5天每天兩次、triplicate),才能建立平均值與標準差;在尚未建立穩定範圍前,新批號品管對於偵測儀器微小偏移的能力較差,反而是已累積歷史數據、範圍已確立的舊批號品管樣本較適合敏感偵測儀器系統性誤差 (thieme-connect.com)。 -
選項B
品管樣本批號屬於內部品質監控材料,與檢驗試劑的批號性質不同。檢驗試劑失效或批次間漂移應以試劑驗證(lot-to-lot verification)流程進行,且品質監控材料本身並不能「較早」偵測試劑全批次之失效,錯誤。 -
選項C
未經濃度標示(unassayed)之內部品管樣本,必須自行測定並制訂品管濃度區間(如 mean ± 2 SD)才能作為控制上限與下限,否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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