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實驗室接受 B醫院的HBV病毒量的委託檢驗,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委託院外實驗室(受託實驗室)執行檢驗時,最核心在於:簽訂明確合約、確保檢體運送條件(樣本完整性、溫控與時效)、電子報告安全登錄與授權查詢,以及醫院端報告轉發時的標示與品質責任。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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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A實驗室與 B醫院簽訂代檢合約,內容包括所使用的檢驗方法、發報告時間等。
根據「受委託實驗室的選擇」規範,委託與受託雙方須簽訂書面合約,清楚訂明檢驗項目、方法、品質要求及時效等,以明確責任與管理機制;此為必要且正確的作法。(cych.org.tw) -
選項B
為使檢體在採集後快速送到實驗室處理, A實驗室專人到 B醫院收檢後,搭乘高鐵送回實驗室。
檢體運送應遵循醫檢作業「採檢與運送原則」,以密閉容器、溫控(若有特殊溫度需求)、直立固定下,並透過院內指定運輸管道或認可的冷鏈快遞進行;非經醫院或檢驗科協議的高鐵自行送樣,不但違反規定流程,也無法保證連續溫控及簽收管理,屬不適當做法。(cych.org.tw) -
選項C
為使檢驗報告以最快速度送回 B醫院,A實驗室提供平台讓 B醫院可以查詢電子簽章的電子報告。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允許以安全加密、電子簽章方式出具檢驗報告,並可透過醫院間資訊系統交換,符合智慧醫療與病歷互通概念,是正確且鼓勵的作法。(mohw.gov.tw) -
選項D
B醫院在自己醫院資訊系統轉發報告,並備註由 A實驗室代檢。
醫療法及檢驗相關規範要求,醫院於對外提供檢驗報告時,必須標示檢驗執行單位與檢驗者,以利責任歸屬與品質追蹤;在醫院資訊系統註明「由 A實驗室代檢」符合揭示來源的原則,屬適當流程。
答案解析
唯一不適當的是選項B。委託檢驗的檢體運送必須透過合約訂明的、符合檢驗科標準作業程序的冷鏈或常溫運送流程,並由院內檢體傳送系統或專業快遞統一派件簽收。自行派人搭乘高鐵送樣,不僅無法確保檢體溫度與完整識別條碼,也缺乏正式簽收與交接流程,易產生樣本遺失或品質不符規範的風險,因此最不適當。
核心知識點
- 委託檢驗合約管理:簽訂書面合約(檢驗項目、方法、品質保證、時效、責任)
- 檢體運送原則:
• 密閉容器、直立固定、條碼辨識
• 室溫/冰送/37℃溫送等特殊需求
• 醫院內部傳送管道或認可快遞
• 鏈及簽收與冷鏈監控 - 電子報告與病歷互通:
• 電子簽章、資通安全、加密傳輸
• 智慧醫療平台跨院查詢 - 報告來源揭示:
• 醫療法與檢驗醫學規範需註明檢驗單位、檢驗者及受託機構資訊
臨床重要性
落實上述流程可確保檢驗結果的可靠性與責任追溯,維護病人安全並提升醫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