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醫檢)檢驗(2)
關於唐氏症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測量懷孕21~25週母親之周邊血液甲型胎蛋白,再配合母親年齡與產出唐氏症的機率,求得其概率
B卵子在第一次減數分裂中期的不分離,造成第21號染色體三體(trisomy 21)者約70%
C超過34歲之孕婦,會先建議直接進行染色體核型分析
D唐氏症發生率約1/900~1/1000,沒有種族差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焦點在Down syndrome之產前篩檢策略(篩檢標的物、最佳時機、組合方式)、病因—減數分裂不分離之來源比例,以及其流行病學分布(發生率與族群差異)。
選項分析
- 選項A
描述於懷孕21~25週僅測AFP,並佐以母親年齡與唐氏症機率計算風險。實務上,AFP低值用於中孕期篩檢Down syndrome,但最佳採血時機為14~20週(多數建議16~18週進行)(pubmed.ncbi.nlm.nih.gov),且AFP需與hCG、uE3(及Inhibin A)組成triple/quadruple screen以提升檢出率,單獨AFP準確度低、再者21~25週已逾篩檢敏感期,因此此選項內容不符臨床指南與實務流程,最不適當。 - 選項B
Trisomy 21約90%來自母源減數分裂不分離,其中約70~77%發生於第一次減數分裂(Meiosis I),約20~23%發生於第二次減數分裂(Meiosis II),父源僅約8%至10%([molecularcytogenetics.biomedcentral.com](https://molecularcytogenetics.biomedcentral.com/ar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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