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輸血的注意事項,下列何者最適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輸血(blood transfusion)的護理注意事項,包括輸血初始速率、加壓輸血的適切壓力範圍、血漿製品(plasma products)的輸注時限,以及血品未使用時的保存方式。
選項分析
(A) 最初的 30 分鐘內速度應較慢(20~40 滴/分),若無不良反應則按醫囑調整滴數 敘述有誤。輸血初始「慢速觀察期」通常為最初 15 分鐘,而非 30 分鐘。嚴重輸血反應(如急性溶血反應、過敏反應)多在輸血開始後 10–15 分鐘內發生,因此護理師需於此期間密切觀察,而觀察期設為 30 分鐘則不符合臨床標準。20–40 滴/分的起始速率雖見於部分教材,但關鍵錯誤在於「30 分鐘」這個時間點的描述。
(B) 若需使用加壓帶加快流速,適切壓力為 100~200 cmHg,不可超過 400 cmHg 敘述有誤。加壓輸血裝置(pressure infusion bag)的壓力單位應以 mmHg 表達,且根據國際輸血醫學文獻,壓力不應超過 300 mmHg,超過此壓力可能導致紅血球(red blood cells, RBCs)溶血(hemolysis)或輸血袋破裂。本選項的「400 cmHg」上限描述(換算約 294 mmHg 但書寫單位混亂)與文獻標準的「不超過 300 mmHg」不符,為錯誤選項。
(C) 血漿製品應在收到後儘速輸完,最慢在 2 小時內輸注完畢(正確答案) 正確。新鮮冷凍血漿(fresh frozen plasma, FFP)及其他血漿製品在解凍後,凝血因子(coagulation factors)活性會隨時間快速下降,且室溫下細菌增殖風險增加。臨床標準建議血漿製品解凍後應儘速輸注,在 2 小時內輸注完畢(某些指引為 4 小時,但 2 小時為較嚴格的臨床標準)。這是輸血安全的重要時間限制,與紅血球製品(packed red blood cells, PRBCs)的 4 小時限制有所不同。
(D) 血品領取後若因故尚未要立即使用,應立即放進護理站的冰箱保存 錯誤,且為重大用藥安全問題。血品(特別是紅血球製品)必須儲存於血庫專用冷藏設備(1–6°C),一般護理站的冰箱無法維持精確溫控、缺乏適當的溫度監控,且與食物、藥物共存有污染風險。台灣各醫院輸血安全規範均明確規定:血品離開血庫後,若不能立即輸注,應依規定辦理寄存或退回血庫,不得存放於護理站冰箱。若將血品放入一般冰箱,可能造成過度冷藏(導致凍結溶血)或溫度控制不當(過高導致細菌繁殖)。
答案解析
選項 (C) 正確:血漿製品的性質特殊,主要功能在於補充凝血因子(coagulation factors),而凝血因子對溫度敏感,解凍後活性快速下降。因此臨床上要求「儘速輸注,最慢 2 小時內完成」有明確的生物學依據。
各類血品輸注時限比較:
| 血品種類 | 輸注時限 | 說明 |
|---|---|---|
| 紅血球製品(packed RBCs) | 離開血庫後 4 小時內 | 室溫細菌增殖風險 |
| 新鮮冷凍血漿(FFP) | 解凍後 2 小時內 ✅ | 凝血因子活性下降 |
| 血小板(platelets) | 通常 15–30 分鐘快速輸注 | 功能損耗快 |
| 全血(whole blood) | 離開血庫後 4 小時內 | 同紅血球製品 |
選項 (A) 錯誤的關鍵:觀察期為 15 分鐘,不是 30 分鐘。輸血護理標準流程為:開始輸血後前 15 分鐘以慢速(約 1–2 mL/min,約 20–40 滴/分)輸注,並持續陪伴觀察;15 分鐘後若無不良反應再依醫囑調整速率。
核心知識點
- 輸血初始觀察期:前 15 分鐘慢速輸注並密切監測,非 30 分鐘
- 加壓輸血最大壓力:不超過 300 mmHg,以免溶血(hemolysis)或袋子破損
- 血漿製品輸注時限:收到後儘速,最慢 2 小時內輸注完畢(正確答案)
- 血品保存:任何血品都必須存放於血庫專用冰箱,絕不可放護理站冰箱
- 嚴重輸血反應多發生於輸血開始後 10–15 分鐘內,護理師需於此時段密切觀察
臨床重要性
護理師執行輸血時的安全核查重點:
- 雙人核對:核對病人身分(姓名、病歷號)、血型(ABO 及 RhD)、血品編號、有效期限
- 輸血前生命徵象:記錄體溫、心跳、血壓、呼吸作為基準值
- 輸血開始後 15 分鐘內全程陪伴,觀察有無急性反應(寒顫、發燒、皮疹、呼吸困難、背痛、血壓下降)
- 發現不良反應立即停止輸血,保持靜脈通路,通知醫師,回送血袋至血庫檢查
- 血品保管: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將血品擅自存放於護理站冰箱,若無法立即輸注需退回血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