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產兒護理(3)

王女士,G1P0,已待產10小時,子宮頸口擴張6 cm,尚未破水,宮縮頻率為40”/3'-5',她想要泡澡來緩解產痛,但又擔心安全性。下列護理措施何者錯誤?

A第二產程才可以進行泡澡
B水溫以接近37℃為宜
C水面高度要蓋過腹部
D泡澡時間勿超過1.5小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水中分娩(hydrotherapy)」在待產(第一產程)的護理指引,包括何時可進行、適宜的水溫、浸泡深度及時間限制,並強調第一產程可使用水療減痛,第二產程水下分娩則因資料不足需審慎。

選項分析

  • 選項A 第二產程才可以進行泡澡
    ACOG委員會意見指出,水中浸泡可在第一產程(active first stage)使用,並可能縮短產程、減少硬膜外或脊麻使用;第二產程(子宮頸全開至胎兒娩出)水下分娩效益與風險未充分研究,建議分娩於陸地完成,第二產程水下分娩屬實驗性程序(acog.org)。本選項認為僅第二產程才能泡澡,與指引相反,為錯誤。

  • 選項B 水溫以接近37℃為宜
    多項研究及比較研究均將水溫維持於35–38℃間;實驗中常用37℃,並建議水溫不可超過37.5℃以免過熱(pubmed.ncbi.nlm.nih.gov)。此為正確措施。

  • 選項C 水面高度要蓋過腹部
    研究指出,產婦浸泡至胸骨下緣(xiphoid)或與子宮底平齊,約蓋過腹部才能達到浮力及減壓效果,促進子宮頸擴張與舒緩疼痛(pubmed.ncbi.nlm.nih.gov)。此為正確。

  • 選項D 泡澡時間勿超過1.5小時
    實驗通常以1小時為單次浸泡時間,但並無證據顯示1.5小時內會造成不良;各院政策可能每次浸泡1–2小時內皆視為安全,並強調每1小時檢查母兒生理(pubmed.ncbi.nlm.nih.gov)。此選項在臨床上屬可接受的時間上限,為正確。

答案解析

錯誤護理措施為選項A。第一產程即可使用水中浸泡減痛與放鬆,並無須等到第二產程才開始;相反,第二產程若要水下分娩,應在研究或特定臨床試驗中進行,否則建議將產婦移回產床於陸地娩出(acog.org)。

核心知識點

  • Hydrotherapy原理:水的浮力減輕骨骼與肌肉負荷,水壓(hydrostatic pressure)可促進外周血液回流,釋放β-endorphin,減輕疼痛與焦慮。
  • 適應症:健康、單胎、足月(37–41+6週)、無高危合併症之自發性第一產程早中期(4–5 cm擴張後髮生穩定頻率收縮)。
  • Contraindications/Limitations:持續胎心監測需求、使用硬膜外或靜脈用藥、破水後感染風險、第二產程水中分娩為實驗程序。
  • 操作細節:水溫約35–38℃,不可超過37.5℃;水深覆蓋至子宮底;單次浸泡時間以1–1.5小時內為宜,每小時檢查母兒狀況;隨時注意溫度與母體血壓、脈搏、胎心監測。
  • Guideline參考:ACOG Committee Opinion No. 679 (2016)、NICE NG235 (2023)、Cluett & Burns Cochrane 系統性回顧 (2018)。

臨床重要性

水中分娩為無藥物的疼痛管理方式,適用於第一產程低風險產婦,能提升舒適度與滿意度。護理人員須熟悉操作要點與風險監控,確保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