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產兒護理(3)
王女士,G1P0,已待產10小時,子宮頸口擴張6 cm,尚未破水,宮縮頻率為40”/3'-5',她想要泡澡來緩解產痛,但又擔心安全性。下列護理措施何者錯誤?
A第二產程才可以進行泡澡
B水溫以接近37℃為宜
C水面高度要蓋過腹部
D泡澡時間勿超過1.5小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考查水療(hydrotherapy)泡澡用於緩解產痛的護理措施,重點在於:泡澡適用的產程時機、適當水溫、水面高度設定,以及泡澡時間的上限限制。王女士目前子宮頸口已開 6 cm、宮縮頻率 40"/3'-5',正值第一產程活動期(active phase of first stage),想以泡澡緩解疼痛,護理師需提供正確資訊。
選項分析
(A)第二產程才可以進行泡澡 ❌(本題答案,此陳述錯誤)
水療泡澡(water immersion)適用於第一產程活動期(active phase of first stage),作為非藥物性產痛緩解方式,不需等到第二產程。研究支持:在第一產程使用水浸入,可減輕疼痛、提升母親滿意度、縮短待產時間,且對胎兒無不良影響。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ACOG)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均建議,無禁忌症的產婦可於第一產程安全使用水浸入。
相反地,當子宮頸全開(即進入第二產程)後,若非計畫水中分娩,產婦通常需離開浴缸以便助產士接生;故「第二產程才可以」的說法恰恰與臨床實務相反,是本題的錯誤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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