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是一種神經發展障礙(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其診斷標準、神經化學機轉及治療藥物是護理師國考的重要考點。本題考查考生對 ADHD 各面向知識的正確理解。
選項分析
(A) 孩子12歲以前出現症狀至少3個月 此選項部分正確但描述不完整。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ition, DSM-5),ADHD 診斷要求:
- 症狀須在 12 歲以前 出現(DSM-IV 舊版為 7 歲前,DSM-5 已放寬至 12 歲)
- 症狀須持續 至少 6 個月(非 3 個月)
- 須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場合出現功能損害
選項所說「至少 3 個月」是錯誤的,正確應為至少 6 個月,故此選項錯誤。
(B) 為腦內神經傳導物質如血清素(serotonin)功能異常所致 ADHD 的神經化學基礎主要涉及**多巴胺(dopamine)和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這兩種神經傳導物質的功能失調,而非血清素(serotonin)。
- 多巴胺(dopamine)系統異常與過動及衝動行為相關
- 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系統異常與認知功能及注意力調節相關
- 血清素(serotonin)失調主要與**憂鬱症(depression)和焦慮症(anxiety disorder)**相關
此選項將 ADHD 的神經化學機轉與憂鬱症/焦慮症混淆,錯誤。
(C) 可用處罰矯正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以建立其行為規範 這是錯誤且有害的觀念。ADHD 兒童的行為問題並非「不守規矩」或「不服管教」,而是神經生物學問題造成的功能障礙。採用處罰(punishment)方式不僅效果差,還可能:
- 傷害兒童自尊心與自我效能感
- 增加親子衝突,惡化家庭關係
- 加重兒童的焦慮與負面情緒
正確的行為介入應採用正向行為支持(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行為契約(behavior contract)、立即性回饋與增強(immediate reinforcement)等認知行為療法策略,並搭配藥物治療。此選項錯誤。
(D) 以中樞神經興奮劑如:Ritalin®、Methylphenidate、Atomoxetine 以增加注意力、減少衝動行為 此選項為最接近正確的答案。
- Ritalin® / Methylphenidate(利他能):屬於中樞神經興奮劑(central nervous system stimulant),為 ADHD 第一線治療藥物,機轉為抑制多巴胺及正腎上腺素的再回收(reuptake inhibition),增加突觸間隙濃度,改善前額葉皮質(prefrontal cortex)的執行功能,從而增加注意力、減少衝動及過動行為
- Atomoxetine(阿托莫西汀):嚴格而言屬於非興奮劑(non-stimulant),是選擇性正腎上腺素再回收抑制劑(selective norepinephrine reuptake inhibitor, NRI),為 ADHD 的第二線治療藥物,不屬於管制藥品
雖然選項將 Atomoxetine 與「中樞神經興奮劑」並列有分類不精確之處,但整體描述的治療方向正確(增加注意力、減少衝動),且此選項為四個選項中最正確的,故答案選 (D)。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ADHD 的藥物治療策略:
- 第一線治療:中樞神經興奮劑——Methylphenidate(Ritalin®、利他能)及 Amphetamine 類藥物
- 機轉:抑制多巴胺、正腎上腺素再回收,增加突觸間神經傳導
- 效果:改善注意力不集中、減少過動及衝動行為
- 第二線治療:非興奮劑——Atomoxetine(Strattera)
- 機轉:選擇性正腎上腺素再回收抑制劑
- 適用:對興奮劑有禁忌、無效或不耐受的患者;有物質濫用風險者
注意:本題選項 D 將 Atomoxetine 歸類為「中樞神經興奮劑」在分類上不夠精確(Atomoxetine 實為非興奮劑),但整體治療方向敘述正確,為本題最佳答案。
核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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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HD 診斷要點(DSM-5)
- 症狀 12 歲前出現(非 7 歲前)
- 持續至少 6 個月(非 3 個月)
- 多場合出現(學校、家庭等)
- 排除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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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化學機轉
- ADHD → 多巴胺(dopamine)+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失調
- 憂鬱症/焦慮症 → 血清素(serotonin)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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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藥物分類
藥物 分類 機轉 Methylphenidate(Ritalin®) 中樞神經興奮劑 多巴胺+正腎上腺素再回收抑制 Atomoxetine(Strattera) 非興奮劑(NRI) 選擇性正腎上腺素再回收抑制 -
非藥物治療:行為療法、親師合作、結構化環境、正向增強為主,不採用處罰
臨床重要性
護理師在照護 ADHD 兒童時須注意:
- 用藥衛教:告知家長 Methylphenidate 為管制藥品,需按時給藥,注意副作用(食慾下降、失眠、心跳加速);Atomoxetine 需 4-6 週才見療效,不可自行停藥
- 行為管理衛教:教導家長採用正向強化而非處罰;提供明確、一致、立即的回饋
- 學校合作:協助家長與學校溝通,申請特殊教育資源或座位安排調整
- 自尊護理:ADHD 兒童常有低自尊,護理師應強調其優點及進步,避免貼標籤
- 用藥假期觀察:部分醫師會安排假日或暑假藥物假期,觀察是否仍需持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