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精社護理(3)

有關家庭托顧服務,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A屬於社區照護模式
B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的服務模式
C由照顧服務人員到個案家提供服務
D提供失能老人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及安全照顧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家庭托顧服務(family care home)是台灣長期照顧(long-term care)體系中的一種社區照顧模式,其核心特徵是:個案被送到照顧服務員(care worker)的住所(托顧家庭)接受照顧,而非由照顧服務員主動前往個案家中提供服務。這一點與「居家服務(home care)」截然不同,也是本題考核的關鍵區分點。

選項分析

本題為反向題,問「最不適當」的敘述,即要找出「說錯了」的選項。

(A)正確陳述。 家庭托顧屬於社區照護模式(community care model)。它介於居家服務(個案在家接受服務)與機構照顧(住在照護機構)之間,是一種社區層級的照顧安排,符合「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的長照政策精神。

(B)正確陳述。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及衛生福利部相關規定,家庭托顧服務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非政府組織、社福機構等)共同提供,是公私協力的服務模式。

(C)錯誤陳述(本題答案)。 家庭托顧的服務流程是:個案(失能長者)被送到照顧服務員的住所(托顧家庭)接受照顧,而不是由照顧服務員到個案家提供服務。「由照顧服務員到個案家提供服務」的描述符合的是居家服務,而非家庭托顧。這是兩種服務最根本的差異:

  • 居家服務:服務員→到個案家
  • 家庭托顧:個案→到服務員的托顧家庭

(D)正確陳述。 家庭托顧的服務對象是失能老人,服務內容涵蓋身體照顧(協助洗澡、更衣、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等)、日常生活照顧(備餐、清潔、陪同就醫等)及安全照顧(環境安全維護、緊急應變等)。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家庭托顧的完整定義:「由照顧服務員在自己家中(托顧家庭),在白天接受少數失能老人(每一托顧家庭最多收托4人)來此接受照顧。」可以把它想像成「老人版的保母制度」——保母不是到每個孩子家照顧,而是孩子送到保母家。

選項C描述的是「居家服務員到府服務」的模式,與家庭托顧的定義相反,因此是最不適當的描述。

核心知識點

台灣長照2.0三種主要照顧模式比較:

服務類型服務地點服務方式
居家服務(home care)個案自己的家照顧服務員到個案家
家庭托顧(family care home)照顧服務員的住所(托顧家庭)個案白天到托顧家庭接受照顧
日間照顧(day care)日間照顧中心個案白天到機構,晚上回家

家庭托顧重要規定:

  • 每一托顧家庭最多收托 4 人
  • 每日服務以 10 小時為原則,不超過 12 小時
  • 服務時段通常為日間,晚間由家人照顧
  • 照顧服務員需完成 90 小時訓練,並累積 1,000 小時實務經驗方可獨立執業
  • 服務內容:身體照顧 + 日常生活照顧 + 安全照顧

臨床重要性

護理師在社區衛生工作中,常需向家屬說明不同長照服務模式的差異,以協助選擇最適合的照顧安排:

  • 對於家屬白天需要上班、無法在旁陪同的情況,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是可行選擇
  • 家庭托顧的優點:照顧環境較小、較有家庭氛圍,適合對機構環境適應困難的長者
  • 護理師進行出院準備計畫或個案管理時,需熟悉撥打長照專線 1966 協助評估及媒合服務

參考資料

  1. 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 — 照顧服務
  2. 衛生福利部 — 老人的保母:家庭托顧
  3. 優照護 — 居家照護與家庭托顧、日間照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