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精社護理(1)
有關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的服務項目,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提供極輕度至輕度失智者之認知功能促進活動
B提供個案共餐等長照預防服務
C提供失智個案申請外籍照顧服務員
D提供照顧者支持團體及照顧訓練課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長期照顧 2.0 政策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Dementia Community Service Bases)」的標準服務內容與功能定位。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疑似或確診失智症(特別是極輕度至輕度)的個案能留在社區生活中,透過參與活動延緩失智退化,並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其服務依據衛生福利部「失智照護服務計畫」之規範辦理。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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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提供極輕度至輕度失智者之認知功能促進活動:適當。 這是失智據點最核心的服務之一。據點主要服務對象為疑似失智、極輕度(CDR 0.5)至輕度(CDR 1)的失智者。透過認知促進課程(如懷舊治療、音樂治療、藝術創作等)來延緩失智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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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提供個案共餐等長照預防服務:適當。 為了促進失智長輩的社會參與(Social Participation),據點通常會辦理「共餐」活動,讓長輩在參與課程後一同用餐,增加人際互動,屬於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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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提供失智個案申請外籍照顧服務員:最不適當。 申請外籍看護工(Foreign Care Workers) 屬於行政與評估程序,並非社區據點的直接服務項目。
- 流程權責:申請外籍看護需先經由醫院開立診斷證明(如巴氏量表或 CDR 特定分數),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Long-Term Care Management Center)提出申請,進行國內照顧服務員媒合;若媒合不成,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 據點角色:失智據點的角色是提供「活動」與「支持」,據點人員可以提供「諮詢」或「資訊」(告訴家屬去哪裡辦),但無法直接「提供申請服務」或「核發許可」。這超出了據點的業務職掌與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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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提供照顧者支持團體及照顧訓練課程:適當。 失智照護服務計畫明確規定,據點必須服務照顧者。提供支持團體(讓家屬互相交流、紓解壓力)及照顧訓練課程(教導照顧技巧、認識失智症精神行為症狀 BPSD 等)是必備的服務項目。
答案解析
故最不適當的選項為 (C)。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的四大核心服務內容(依據衛福部失智照護服務計畫):
- 認知促進、緩和失智(Cognitive Promotion):針對疑似、極輕度至輕度個案。
- 照顧者支持團體(Caregiver Support Groups)。
- 照顧者照顧訓練課程(Caregiver Training Courses)。
- 共餐及社會參與(Communal Dining & Social Participation)。
- 補充:亦包含安全看視(Safety Watch)服務。
比較概念:
-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Dementia Shared Care Center):負責協助確診、醫療諮詢、個案管理、人才培育。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負責長照資格評估(CMS)、核定服務額度、國內外看護工申請之媒合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