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BMI(body mass index)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是目前臨床及公共衛生最常用的體重評估工具,計算公式為 。台灣國民健康署訂定的成人健康體位標準(依亞洲人種體脂肪特性調整)以 BMI 切點分級,並非以「超過標準體重的百分比」定義過重與肥胖。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考查考生對台灣 BMI 分級標準的正確認知。考選部公告本題正確答案為 C 與 D 均可視為錯誤陳述,屬多重正確答案題。
選項分析
(A) BMI<18.5 為體重過輕 ✅ 正確陳述
台灣國民健康署成人健康體位標準:BMI < 18.5 kg/m² 為「體重過輕(underweight)」,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標準一致,陳述正確。
(B) 18.5<BMI<24 為健康體位 ✅ 正確陳述
台灣標準:18.5 ≤ BMI < 24.0 kg/m² 為「健康體位(normal weight)」。此切點較 WHO 全球標準(18.5–24.9)略低,反映亞洲人種在相同 BMI 時體脂肪比例更高、代謝風險出現更早的特性,陳述正確。
(C) 超過標準體重 10%以上稱為過重 ❌ 錯誤陳述(答案之一)
現行台灣及國際醫學標準均以 BMI 為定義基準,而非「超過標準體重某百分比」。台灣定義的「過重」為 24.0 ≤ BMI < 27.0 kg/m²。以標準體重百分比定義過重(如「超過標準體重 10%」)是舊式、非現行的臨床分類方式,目前醫學上並不採用此定義,因此此陳述有誤。
(D) 超過標準體重 30%以上為輕度肥胖 ❌ 錯誤陳述(答案之一)
同上,「輕度肥胖」在台灣定義為 27.0 ≤ BMI < 30.0 kg/m²,並非以「超過標準體重 30%」作為判斷標準。以標準體重百分比定義肥胖等級(如 10% 過重、20% 輕度肥胖、30% 中度肥胖、50% 重度肥胖)屬舊版教科書分類方式,已被現行 BMI 分級取代,陳述錯誤。
答案解析
考選部公告本題正確答案為 C;D(C 與 D 均為錯誤陳述),故屬多重正確答案題。
台灣國民健康署成人 BMI 分級標準(現行):
| 分級 | BMI 範圍(kg/m²) |
|---|---|
| 體重過輕 | BMI < 18.5 |
| 健康體位 | 18.5 ≤ BMI < 24.0 |
| 體重過重 | 24.0 ≤ BMI < 27.0 |
| 輕度肥胖 | 27.0 ≤ BMI < 30.0 |
| 中度肥胖 | 30.0 ≤ BMI < 35.0 |
| 重度肥胖 | BMI ≥ 35.0 |
(C) 的「超過標準體重 10% 以上稱為過重」與 (D) 的「超過標準體重 30% 以上為輕度肥胖」均源自舊版以「百分比偏差」定義肥胖的方式,已不符合現行醫學定義,故均為錯誤。
考選部認定 C、D 均可作為正確答案,在摘要中應說明此為多重正確答案之情形。
核心知識點
- 台灣 BMI 標準與 WHO 全球標準(過重 ≥ 25、肥胖 ≥ 30)不同,主因亞洲人種體脂肪比例較高,需使用較嚴格的切點
- 現行台灣標準:過重 BMI 24–26.9,肥胖 BMI ≥ 27;肥胖再細分為輕度(27–29.9)、中度(30–34.9)、重度(≥35)
- 不應使用「標準體重百分比」定義過重/肥胖,此為舊版分類方式
- BMI 的局限性:無法區分肌肉與脂肪,肌肉量高者(如運動員)BMI 可能偏高但體脂肪正常;老年人肌肉流失後即使 BMI 正常,體脂肪比例仍可能偏高
臨床重要性
肥胖(obesity)是第二型糖尿病(type 2 diabetes mellitus)、心血管疾病(cardiovascular disease)、脂肪性肝病(metabolic-associated steatotic liver disease, MASLD)及多種癌症的重要風險因子。台灣 BMI 標準較嚴格,反映「代謝性肥胖正常體重(metabolically obese normal weight, MONW)」的亞洲族群特性,早期介入可有效降低相關代謝疾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