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檢)血液(1)
有關捐血規定與血品製備,下列何者錯誤?
A捐全血500 c.c. 者,需間隔 3個月始可再捐血
B男性與女性,捐血篩檢用之硫酸銅溶液比重不同
C新鮮冷凍血漿保存於 -20℃以下,其保存期限為2年
D冷凍沉澱品保存於 -20℃以下,輸用前需在 30~37℃解凍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捐血者健康標準(Donation Standards)與血液成分製備及保存(Blood Component Preparation and Storage)的相關規定。主要涉及全血捐血間隔、血紅素篩檢標準(硫酸銅法比重),以及新鮮冷凍血漿(FFP)與冷凍沉澱品(Cryoprecipitate)的保存條件與效期。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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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捐全血500 c.c. 者,需間隔 3個月始可再捐血:正確
-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與《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全血捐血的間隔為:
- 捐 250 c.c. 者:間隔 2個月 以上。
- 捐 500 c.c. 者:間隔 3個月 以上。
- 此外,男性全年捐血量上限為 1500 c.c.,女性為 1000 c.c.。選項敘述符合現行規定。
-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與《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全血捐血的間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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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男性與女性,捐血篩檢用之硫酸銅溶液比重不同:正確
- 捐血前血紅素(Hb)篩檢常使用硫酸銅溶液(Copper sulfate method)測定血液比重。
- 男性標準:Hb 13 g/dL,對應硫酸銅溶液比重 1.054。
- 女性標準:Hb 12 g/dL,對應硫酸銅溶液比重 1.052。
- 由於男女血紅素標準值不同,所使用的硫酸銅溶液比重確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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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新鮮冷凍血漿保存於 -20℃以下,其保存期限為2年:錯誤
- 新鮮冷凍血漿(FFP) 是指全血採集後 8 小時內分離並冷凍的血漿。
- 根據台灣血液成分精製標準與臨床常規:
- 保存溫度:-18℃ 以下(或 -20℃ 以下)。
- 保存期限:1 年(12 個月)。
- 若保存於 -65℃ 以下(如某些特殊庫存),效期可延長至 7 年,但一般常規 -20℃ 保存條件下,效期僅為 1 年。選項稱「2年」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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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冷凍沉澱品保存於 -20℃以下,輸用前需在 30~37℃解凍:正確
- 冷凍沉澱品(Cryoprecipitate, Cryo) 是由 FFP 在低溫(1~6℃)解凍後離心分離出的白色沉澱物,主要含第 VIII 凝血因子、纖維蛋白原(Fibrinogen)、vWF 等。
- 保存:需冷凍保存於 -18℃ 以下(通常與 FFP 相同,為 -20℃ 以下),保存期限為 1 年。
- 解凍:輸用前需將血袋連同防水套置於 30~37℃ 水浴中輕輕搖盪解凍(不可超過 37℃ 以免蛋白變性),且解凍後應儘速輸用(一般解凍後保存於室溫 20~24℃,不可回冰,效期短)。選項敘述正確。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新鮮冷凍血漿(FFP)在 -20℃ 以下的保存期限標準為 1 年,而非 2 年。其餘選項皆符合台灣現行血液製劑規範。
核心知識點
- 捐血間隔:250ml 2個月;500ml 3個月。
- 血紅素篩檢(硫酸銅比重):
- 男:Hb 13 g/dL Sp. Gr. 1.054。
- 女:Hb 12 g/dL Sp. Gr. 1.052。
- 常見血品保存條件:
- 紅血球濃厚液(RBC):1~6℃,效期 35 天(CPDA-1)。
- 血小板(PLT):20~24℃ 震盪保存,效期 5 天。
- 新鮮冷凍血漿(FFP):< -18℃(或 -20℃),效期 1 年;解凍後 1~6℃ 保存,24 小時內用完。
- 冷凍沉澱品(Cryo):< -18℃,效期 1 年;解凍後 20~24℃(室溫) 保存,不可冷藏,需於 4~6 小時內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