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三(第2次)

下列注射途徑中,何者可容許之注射體積最少?

A靜脈注射
B肌肉注射
C皮下注射
D皮內注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藥劑學 (Pharmaceutics) 中關於非腸道給藥 (Parenteral Administration) 的途徑特性。不同注射途徑受到解剖位置、組織吸收能力及疼痛耐受度的限制,其「單次最大容許注射體積」有顯著差異。藥師必須熟悉各途徑的極限,以確保給藥安全與療效。

選項分析

  • A. 靜脈注射 (Intravenous injection, IV):
    • 容許體積:最大 (數毫升至數公升)。
    • 分析: 藥物直接進入血液循環,可透過點滴 (Infusion) 方式給予大量液體 (如生理食鹽水、全靜脈營養 TPN)。即使是靜脈推注 (IV bolus),其容許量也遠高於其他組織注射。
  • B. 肌肉注射 (Intramuscular injection, IM):
    • 容許體積:中等 (通常 2 ~ 5 mL)。
    • 分析: 肌肉組織血流豐富且有一定延展性,但體積過大會造成疼痛或組織壞死。一般成人臀部肌肉可注射至 5 mL,三角肌則通常不超過 2 mL。
  • C. 皮下注射 (Subcutaneous injection, SC):
    • 容許體積:小 (通常 < 1.5 ~ 2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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