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二(第2次)
中華藥典中有關含量測定之檢品取量,若敘述為「精確取量約 250 mg 」,則下列取量何者不當?
A226.5 mg
B250.0 mg
C265.2 mg
D278.3 mg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 《中華藥典》凡例(General Notices) 中對於重量取樣的定義。
在藥物分析的含量測定中,常見術語「精確取量約(Accurately weigh about)」包含兩個層面的要求:
- 「精確取量」(Accurately weigh/Precision):指稱取重量的準確度,應使用精密度足夠的天平(如分析天平),通常要求稱定至所取重量的 ±0.1% 以內。
- 「約」(About/Amount):指取樣量的允許範圍。根據《中華藥典》凡例規定,取用量為「約」若干時,係指取用量不得超過規定量的 ±10%。
選項分析
根據凡例定義,當題目要求「精確取量約 250 mg」時,其取樣範圍應為:
- 基準量:250 mg
- 允許誤差範圍:±10%
- 計算:
- 下限:
- 上限:
因此,合格的取樣量應介於 225 mg 至 275 mg 之間。
- (A) 226.5 mg:介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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