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藥學三(第2次)

依中華藥典規定,口腔錠( buccal tablets )作崩散度試驗時,應在多少小時內崩散?

A1
B2
C4
D8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中華藥典(Chinese Pharmacopoeia, ChP) 對於不同劑型之崩散度試驗(Disintegration Test) 的規範,特別是口腔錠(Buccal tablets)

口腔錠(Buccal tablets)設計置於臉頰與牙齦之間(頰囊),旨在讓藥物藉由黏膜緩慢吸收以產生全身作用,或在局部產生作用。為了達到此目的,其崩散或溶解速度不應過快,需在口腔內停留一段時間,但最終仍需崩散。因此,其崩散時限標準會長於一般錠劑或極速崩散的舌下錠。

選項分析

根據中華藥典(及參考 USP 等國際藥典標準)的崩散度試驗規範:

  • A. 1 小時:這是膜衣錠(Film-coated tablets) 或部分包衣錠的常見崩散時限(通常一般包衣錠為 60 分鐘)。
  • B. 2 小時:這通常是腸溶錠(Enteric-coated tablets) 在模擬胃液(人工胃液)中不得崩散的時間,或是在模擬腸液中需崩散的總時限參考(視具體規定而定),非口腔錠標準。
  • C. 4 小時正確。依據中華藥典規定,口腔錠(Buccal tablets) 應於 4 小時 內崩散。若試驗後有未崩散者,通常需進行複試。此時間設置是為了確保藥品能停留在頰黏膜足夠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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