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專師外科(1)

下列何者不適用負壓傷口治療(negative pressure wound therapy, NPWT)?

A植皮手術完成後,用NPWT來固定STSG (split-thickness skin graft)
BAV shunt術後,併有皮膚壞死,血管暴露
C開心手術後的胸骨不癒(mediastinal dehiscence)
D腸皮瘻管(enterocutaneous fistula)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負壓傷口治療(Negative Pressure Wound Therapy, NPWT)的適應症與禁忌症。

  1. 機轉重點
    • 將傷口維持在低於大氣壓(約-75∼-125 mmHg),連續或間歇吸引
    • 效果:去除滲液與水腫、促進血流、刺激肉芽組織、縮小傷口、固定移植皮膚/皮瓣

  2. 常見「可以用」的臨床情境

    • 大量滲液或深層傷口(糖尿病足、壓傷 stage 3-4、外傷撕裂)
    • 移植皮(STSG/FTSG)或皮瓣之固定與均壓
    • 胸骨裂開、腹部開放性傷口(open abdomen)
    • 特殊設計的系統可用於腸皮瘻管以控制滲出與保護周邊皮膚
  3. 「不建議或禁忌」的重點
    • 尚未清創乾淨的壞死組織 / 未控制之感染
    • 惡性腫瘤傷口
    • 未探明或未隔離的腸道瘻管
    • 直接暴露之大血管或吻合口 → 可能被泡棉磨損造成大出血
    • 無法有效止血的活動性出血、凝血功能不良


各選項解析
A. 植皮手術完成後,用 NPWT 固定 STSG

  • NPWT 可當「VAC bolster」,提供均壓、減少血清腫與移動,是臨床常規做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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