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醫學二(2)

根據衛⽣福利部定義我國成⼈肥胖的 BMI (Body Mass Index )切點為何?

A25
B27
C29
D31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HPA)**針對我國成人(18歲以上)所制定的肥胖定義標準。由於亞洲人與西方人在體脂肪分佈及代謝疾病風險上的差異,台灣並未直接沿用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全球(西方)的標準(BMI \ge 30 為肥胖),而是依據國人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訂定適合國人的 BMI 切點。

選項分析

  • A. 25:錯誤。
    • 在 WHO 的全球標準中,BMI \ge 25 定義為「過重」(Overweight)。
    • 在 WHO 的亞太地區(Asia-Pacific)建議標準中,BMI \ge 25 曾被建議定義為「肥胖」(Obesity),但台灣衛福部根據本土研究資料,定義 BMI \ge 24 為過重,BMI \ge 27 才是肥胖。
  • B. 27:正確。
    •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定義,我國成人 BMI \ge 27 即診斷為肥胖(Obesity)
    • 細分如下:
      • 輕度肥胖27BMI<3027 \le \text{BMI} < 30
      • 中度肥胖30BMI<3530 \le \text{BMI} < 35
      • 重度肥胖:$\text{BMI}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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