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二(2)
醫師法所稱之醫師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中醫師
B獸醫師
C醫師
D牙醫師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醫師法》的適用範圍與專門職業人員的法律定義**。
在台灣的醫療法規體系中,「醫師」一詞在《醫師法》的廣義架構下,涵蓋了執行人類醫療業務的三大類別:西醫師(醫師)、中醫師、牙醫師。這三類人員的資格取得、執業管理及懲戒均受《醫師法》規範。相對地,動物醫療由**《獸醫師法》**另行規範,獸醫師不屬於《醫師法》所稱之醫師。
選項分析
-
A. 中醫師 (Included):
- 正確性:屬於《醫師法》規範範圍。
- 理由:《醫師法》第 3 條專門規定了中醫師的考試資格。此外,《醫療法》第 10 條第 2 項明確定義:「本法所稱醫師,係指醫師法所稱之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因此,中醫師是《醫師法》所稱的醫師之一。
-
B. 獸醫師 (Correct Answer / Not Included):
- 正確性:不屬於《醫師法》規範範圍。
- 理由:獸醫師的執業對象為動物,其資格取得、執業管理與法律責任由**《獸醫師法》**(Veterinarian Act)獨立規範,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前農委會),而非衛生福利部。因此,獸醫師並非《醫師法》所定義的醫師。
-
C. 醫師 (Included): *
...(解析預覽)...
![醫師[1] - 公衛實務與醫療法規 - AI 圖文解析預覽](/_next/image?url=https%3A%2F%2Fbgvxfcrmbdvefjhuvrmt.supabase.co%2Fstorage%2Fv1%2Fobject%2Fpublic%2Fvisual-explanations%2F527%2F32963_t01dfae7e.webp&w=3840&q=75)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